花垣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花垣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至18日上午在县城召开,会期2天半。
会议的主要议程建议为: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花垣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花垣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花垣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花垣县2023年县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过程及基本情况的报告,票决2023年县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
(十)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十一)通过县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
(十二)其他事项。
来源:花垣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宋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