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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花垣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花垣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宋显金 2023-02-01 1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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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花垣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至18日上午在县城召开,会期2天半。

会议的主要议程建议为: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花垣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花垣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花垣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花垣县2023年县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过程及基本情况的报告,票决2023年县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

(十)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十一)通过县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

(十二)其他事项。

来源:花垣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宋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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