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本县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二、参保缴费标准
1、2023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350元/人。县财政继续为参保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补助医疗保健费30元,我县城乡居民实际每人缴费320元。
2、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县财政全额代缴参保费,个人无需缴纳。
3、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两女结扎户由县卫健局资助,为参保人员每人全额代缴参保费,个人无需缴纳。
4、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由县财政资助代缴参保费160元,个人缴纳160元。
三、参保缴费时间
2022年10月18日至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
以家庭户籍人口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通过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花垣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8日
来源:花垣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宋显金